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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科技发展和工作方式变革,劳动争议案件越来越呈现出新型化和多样化的特点。之前就有公司员工因未按要求对公司视频号内容进行转发、评论和点赞而受到处罚甚至解雇。而这里要讲的是另一个生效判决带来的启示。 一、微信工作群被移出是否构成离职? 在日常工作中,微信工作群已成为重要的沟通平台。那么,被公司从工作群移出是否意味着被解雇?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案中指出,仅凭被移出微信工作群这一事实,不能认定公司已经作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以明确的意思表示作出,并直接通知劳动者。若单位未出具书面解除通知,劳动者需要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解除事实的存在。 二、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视为书面合同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么,微信聊天记录能否视为书面劳动合同?河北省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一案中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规定,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微信聊天记录属于电子数据,原告与被告以微信沟通方式达成的案涉买卖协议,意思表示真实,属于合法有效的书面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需要注意的是,微信聊天记录要构成劳动合同,需要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必备条款,且双方有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 三、现行法律规范解读 2025年9月1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正式施行。以下是基于新的司法解释对常见劳动纠纷问题进行分析: 1.规范社保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或者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承诺无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约定或者承诺无效。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请求解除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2. 明确混同用工责任 对于关联公司交替或同时用工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新的司法解释:“(一)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请求按照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关系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二)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用工管理行为,综合考虑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劳动报酬支付、社会保险费缴纳等因素确认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对混同用工承担连带责任。但关联单位之间依法对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福利待遇等作出约定且经劳动者同意的除外。 3.合理限定竞业限制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根据最高法最新的司法解释规定,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等内容与劳动者知悉、接触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要相适应。劳动者未知悉、接触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请求确认竞业限制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劳动者请求确认竞业限制条款超过合理比例部分无效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四、企业合规用工指引 企业应及时调整用工策略,确保合规经营。以下为需要关注的合规要点: 1.清理不规范文本:立即废止"放弃社保/自理社保/工资含社保"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条款; 2.完善社保缴纳:依法为所有建立劳动关系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 3.更新管理制度:在规章制度中明确合规要求,确保程序合法。 五、劳动者权益保护建议 对劳动者而言,维权过程中应注意方式方法。 1.注重证据收集:注意保存相关工作记录、沟通记录等证据材料; 2.依法及时维权:发生争议时,可在法定时效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咨询专业意见:建议在采取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律师意见。 需要提醒的是,劳动者应当审慎签署相关文件,了解自身法定权利。 劳动法律法规的完善有助于构建更加和谐的劳动关系。随着经济发展和工作方式变化,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发展和完善。无论是企业还是劳动者,都需要关注法律变化,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在遇到具体法律问题时,咨询专业律师获取针对性建议。 (提示:天津市武清区麦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为您提供天津市武清区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劳务外包公司、天津市武清区最好的劳务派遣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劳务服务外包公司、天津市武清区物业管理服务、天津市武清区保安服务、天津市武清区人事代理、天津市武清区人力资源外包服务公司、天津市武清区区域人力资源服务商) |
